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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替代品 剧毒农药难禁止
时间:2015-12-9
□赵志疆   据央视报道,今年6月到10月间,央视记者对山东、河北等地的蔬菜种植进行了多次调查,发现不少地区仍在使用国家限用的中等毒性农药和禁用的高毒农药。这些地区有一个共同现象,当地一些监管部门的监管重心主要放在了一些大型蔬菜种植基地,而一部分散户蔬菜种植地却几乎成了监管盲区。   2001年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令人倍感无奈的是,虽然禁用剧毒农药名单在不断扩大,但一些久已被禁的剧毒农药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多数农民因受知识水平的限制,未必知道自己使用的是什么农药;另一方面,即使一些农民知道农药有剧毒,但却难找到行之有效的替代品。   在剧毒、高毒农药大行其道的背景中,农民其实是最大的受害者——当市民为农药残留而惴惴不安的时候,农民在调配、喷洒农药的过程中,保护措施非常简单。抛开少数了解农药毒性的农民,多数对剧毒农药恋恋不舍的农民,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找不到合适的替代品。药效只是一方面,对于收入微薄的农民来说,成本更是他们不得不考虑的内容。   剧毒、高毒农药屡禁不止的背后,是一种经济利益的博弈——剧毒、高毒农药技术早已普及,价格优势明显,相比之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因覆盖面小,所以价格相对较高。在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的背景中,国家层面对低残留农药的鼓励和支持不可或缺,有限保留剧毒、高毒农药的前提是,必须为这些农药的购买使用设定规范。早在2011年,农业部就要求高毒农药经营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管理动态化,做到高毒农药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实际情况是,剧毒农药在不少地区仍可轻易买到。   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的同时,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制度问责显得尤为重要。在推动新技术研发推广的同时,通过优惠措施培植市场,为有限保留的剧毒、高毒农药严格设限,如此多方发力,当有助于真正维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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