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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今后将禁用没收五种剧毒农药
时间:2007-6-7
 6日从济南市农业局获悉,从6月1日至31日,济南市将对全市农药市场经营的高毒农药进行彻底清查,发现生产、销售的甲胺磷、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一律没收,并依法作出处理。我市同时要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乡镇严禁销售甲拌磷(3911)、氧化乐果等16种高毒农药。     此次行动将严厉查处生产企业违法生产高毒农药和在低毒农药中添加高毒成分的行为;对农药批发企业,对库存产品进行彻底清查;对零售门市部检查到乡镇、村,逐村、逐个零售门市部开展清查。为方便市民举报,市农业局公布了举报电话:83186048、83186049、8318605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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