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农资网
网站导航
账号 密码
位置:首页 >> 宏观经济
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销售电价不作调整
时间:2008-8-20
面对紧张的电力供应形势,时隔一个多月之后,国家发改委再次上调上网电价。19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同时,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作调整。  通知规定,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不作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目前,全国多数省市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电荒,拉闸限电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今年上半年以来,由于电煤价格大幅度上涨而电价未动,电力企业普遍遭遇了大面积的亏损,一些电厂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为此,自7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电价上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电厂的损失,但并未扭转亏损的局面,亏损仍在继续。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调价通知,但国家再次上调上网电价对我们来说肯定是一个好事。”山东一家火电厂负责人说。据该负责人透露,他们电厂现在发一度电差不多要亏9分钱到1角钱,7月份他们电厂亏损接近4000万元,上网电价上调后预计每个月可以减亏800万元到900万元。虽然仍然不能扭亏,不过该负责人表示,对于那些计划煤较多的火电企业来说,上网电价上调后应该能够做到盈亏平衡。  对于此次上网电价上调而销售电价不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这实际上就是把电网的利润分出很大一部分给了电力企业。但电网的情况其实也不是太好,因此这种做法不是长久之计。销售电价最终还是要上调的。”
[ 上一条] [ 下一条] [回主页]
版权所有:农资网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豫B2-20040053
服务热线:0371-6356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