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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化肥新政策
时间:2005-2-19
为进一步做好春耕期间化肥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保护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和种粮收入,日前贵州出台了化肥新政策。 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    一、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公司尿素出厂价格,执行发展改革委规定的中准价1500元/吨,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适当提高省内其他化肥企业尿素出厂价格,中准价由1400元/吨上调为1500元/吨,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下浮不限。    二、提高批发、零售环节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尿素批发环节的进销差率不得超过3%,零售环节的批零差率不得超过4%,同一城市禁止两道批发。    三、取消尿素全省统一零售最高限价的管理方式。零售价格的管理由各市(州、地)物价局根据当地实际提出具体的管理方式,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省内化肥企业磷酸二铵出厂中准价由1960元/吨,调整为2100元/吨(如中央财政取消生产企业销售磷酸二铵每吨100元的财政补贴,磷酸二铵出厂中准价调整为2200元/吨),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下浮不限;批发环节进销差率不得超过3%,零售环节批零差率不得超过4%。    五、对省内化肥企业生产的除尿素和磷酸二铵外的磷肥、复合肥等化肥,由各市(州、地)物价局根据化肥供求、生产等情况,在保本微利的原则下,合理制定本地区化肥价格,进一步落实化肥价格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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