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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经营最低门槛敲定
时间:2011-8-29
8月25日,农业部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与2010年12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将“申请杂交玉米、水稻种子经营的注册资本提高到3000万元”等规定未变,固定资产比率由50%降为33%左右;降低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门槛,注册资金由500万元降为200万元;取消了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相关规定。  政策甫一公布,南方农村报记者便通过短信平台将这一重大信息及时发布给种企、政府、专家、种子经销商等相关人士,并第一时间在“南方农资论坛”转发。业内关注的前后政策变化情况,记者进行了详细对比(见表格)。  据《管理办法》,种子经营最低门槛为,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归农业部核发,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归省市种子管理站核发。  该办法自9月25日起施行,而原《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8号)废止。另外,《管理办法》规定,在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且有效期在办法施行之日至2012年4月1日届满的企业,其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自动延展至2012年4月1日;已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且有效期在办法施行之日至2012年9月25日届满的企业,其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自动延展至2012年9月25日。  今年以来,从国务院出台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到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召开,农业部种业管理局的获批成立,种业的“国家战略地位”日渐明确。一系列政策将对行业带来的影响,南方农村报将会持续报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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