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化肥市场
化肥流通销售环节:服务要升级,门槛不宜低时间:2012-5-21
2009年我国开始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允许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参与化肥经营。此举放开了化肥市场,但是经销企业往往是鱼龙混杂。很多从业人员反映,不少正规的化肥经销企业生存困难日渐增加,竞争日渐加剧。特别是市场上不正当竞争频现,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农业生产,增加农民负担。对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化肥经销商建立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化肥市场。
目前化肥销售商的门槛很低。根据相关规定,有固定住所、有固定经营场所,注册金3万元以上便可以从事化肥销售。但是化肥产品不像其他商品,完成销售就可以。它的销售过程包括了向农民讲解相关的知识,对农民施肥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技术服务。笔者认为,如果对经营者的资质认定只是局限于注册资金的话,并不能证明其已经完全具备了经营化肥的资质。
化肥经营环节不同于其他产品,很多时候肥料效果的好坏,可能跟售后用户的施用方式、施用时间、施用量等有着密切关系。现在来看,化肥业内大家的共识是,化肥销售最终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售后的农化服务环节,而这与经营者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对化肥经营者的资质管理,将是决定未来国内化肥农化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化肥知识的科普、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面也都有着积极作用。但是,现在市场上出现很多经营者对化肥知识并不了解,对化肥的评价多是听从厂家的宣传,推荐原则是遵循利润最大的优先推荐。因此,如何重新审视化肥经营者的资质认定,提高从业门槛,从根本上提高化肥经营者素质,这也是化肥市场管理者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笔者认为,工商部门在对化肥经营企业年审的时候,应该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比如经营化肥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识假辨假、打假维权的知识和技能;建议农业部门每年要定期向经销企业给予一定的专业培训,比如肥料知识、施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肥等技能。就像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一样,化肥经营行业也应该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和继续教育培训。对于从业者必须先培训才能取得从业资质,此后在每年仍要参加学习,才可以认定其资质的有效性,否则不允许参与化肥经营活动。
因此,应该提高化肥销售的从业门槛,把化肥经营者资质培训计划纳入到农业部门农业科技人才培训计划体系之中。要让所有经营化肥的从业者有能力从事化肥销售工作,能够向身边的农民消费者提供基础的农化服务知识和化肥科普知识,而不是随意宣传、误导农民、坑害农民。
[
上一条]
[
下一条] [
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