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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生物杀灭剂新规出台
时间:2012-7-20
7月17日,欧盟通过了关于生物杀灭剂投放市场的的新法规。新法规将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同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启动新的监管程序,一些高风险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进一步提高。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范修根(Günter Verheugen)和欧盟环境委员会企业与工业总司负责人蒂马斯(Stavros Dimas)共同发表声明:生物杀灭剂在控制有害生物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必须不能危害人类和环境的安全。新法规将进一步剔除高风险产品,只有较安全的产品才能留在市场。   新法规覆盖杀虫剂、除菌剂和灭蚊剂,进一步拓展了安全保护覆盖范围。例如,被生物杀灭剂处理过的家具和食品包装等都在保护范围内。此类物品只能以认可的生物杀灭剂处理,并且须附上警告标签,让消费者根据这些资料做出选择,以此保障儿童和过敏症患者的健康。但新法规并不针对医疗和农业杀虫剂。   新法规还部分修改了活性成分和产品的数据要求,比之前的《生物杀灭剂管理条例》更加接近《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董事监督管理事务尤卡马尔默指出,自2013年9月1日起,欧洲企业将可以通过两种渠道使其产品进入市场:大型企业可以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申请,如果其产品经过审查认定是安全的,就可以在欧盟市场销售。中小型企业则可以向其所在国的有关部门申请在本国市场销售,一旦获批之后,再根据欧盟内部的“相互承认原则”,进入其他欧盟成员国市场。   尤卡马尔默表示,新法规还引入了一个新元素——联盟授权。这意味着除了国家批准之外,企业现在也可以选择申请直接进入所有欧盟成员国家的市场,而不是只进入个别成员国。   根据欧盟1998年制定的相关法规,生物杀灭剂的范畴包括家用和医用消毒剂、鼠药、驱虫剂、防霉喷雾和涂料、净水剂等产品,目前审批合格的各类产品约有100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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